文章类型:党建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20 浏览量:54
为高效有序推进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党规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制度规定,制订适合本公司的工作指引。
一、党组织的设置及任期规定
1.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应建立党总支部。党员少于3人的单位应建立联合党支部。因临时任务而组建的单位,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并且地点比较集中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2.党员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不超过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1名副书记。
3.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委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以调动或者指派党支部的负责人。
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会议筹备阶段
1.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有关事宜。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二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作出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1) 支部书记宣读《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草案。(会前拟好草案)
(2) 讨论决议。组织支委学习党章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初步决定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等;
(3) 确定下届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4) 确定大会议程和筹备工作小组名单;
(5) 表决通过决议。
2.支委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支委会全体会议形成决议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请示》。
3.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批复。支委会收到批复文件后,可组织开展筹备工作。
4.组织酝酿提出支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具体程序为:
(1)支委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确定新的支委会组成原则(包括组成人员名额、候选人预备人选组成原则、提名条件及提名程序等)。
(2)按照上述原则、条件及程序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
(3)汇总全体党员的提名推荐情况,根据大多数意见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
(4)汇总酝酿讨论情况,根据大多数意见,支委会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5)支委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需要注意的是,确定推荐人选、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的过程均应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要求组织。
组织党员酝酿、提名支委、书记候选人的方法: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支委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
(2)组织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工作。
(3)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逐个考核,广泛听取意见。
(4)召开支委会全体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
5.做好大会材料准备工作。主要材料有:
(1) 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
(2) 党支部工作报告(送审稿)。
(3)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支委会第一次全委会选举办法(草案)。
(4) 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5) 有关决议及主持词。
(6) 选票、计票单、唱票单、报告单等。
(7) 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的学习材料等。
6.划分讨论组(若党员人数较少,可不分组),确定各类建议名单。主要包括:划分讨论组,确定各组联系人;提出各讨论组组长(各讨论组会议未讨论通过前为召集人)、副组长建议名单;提出计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7.召开支委会全体会议审议党员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审议通过:
(1) 党支部工作报告(送审稿)及报告决议(草案)。
(2) 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草案)。
(3) 支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和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5) 大会会务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项。
8.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批。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一般应于召开党员大会前一个月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上报的材料一般有:
(1) 《关于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2) 支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
(3)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材料。
9.召开讨论组召集人会议(若党员人数较少、不分组讨论,此步骤可省略)。上级党组织对支委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即可召开,会议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布置各讨论组推选正副组长事宜;对大会议程(草案)进行说明,以及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会后,各讨论组召集全体会议,传达讨论组召集人会议内容;推选讨论组正副组长;讨论大会议程等。
10.上级党组织批复支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即可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会议阶段
11.召开党员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程序是: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确认大会是否符合规定人数。
(1) 宣布开会。
(2) 唱(奏)国歌。
(3) 上级领导讲话。
(4) 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
(5) 宣布休会。
12.分组讨论(党员人数较少、不进行分组讨论的,11、12可一并进行)
(1) 讨论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2) 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
(3) 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 推选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13.召开支委会全体会议。
(1) 听取支委会工作报告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2) 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
14.召开党员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 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并向大会报告。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即可进行选举。
(2)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 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
(4) 宣布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5) 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选举。
15.召开支委会全体会议。在计票完毕、统计出选举结果后,听取总监票人关于选举结果的汇报,按照选举办法确定支委会委员当选名单,确定新产生的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
16.召开党员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计票结果,宣布支委会委员当选名单,审议通过关于支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宣布大会结束,奏(唱)国际歌。
17.召开新产生的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 清点实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
(2) 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
(3) 作关于支委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
(4) 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5) 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6) 组织选举。
(7) 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8) 新当选的支委会书记讲话。
(三)会后报审阶段
18.支委会第一次全委会结束后,支委会及时将选举情况报送上级党组织审批。选举结果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当选的支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获得的票数等。
(2) 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或备案的支委会委员名单。
(3) 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的书记、副书记名单。
19.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做好党员大会及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