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类型:党建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05 浏览量:8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建材集团“五好党支部”“党员先锋岗”标准》中国建材党发【2017】113号文件内容,制定本标准。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以提高基层党支部建设水平为重点,以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的,通过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五好党支部”标准
1.学习教育好。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支部党员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坚定,党性坚强。
2.组织建设好。组织健全,制度完备,运行有序。支部班子政治素质高,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活动开展好。各项活动开展丰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内生活规范。
4.党风廉政好。党员干部作风形象好,廉洁意识强,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作用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业绩显著,推动发展有力。
三、“党员先锋岗”标准
1.争做学习先锋。认真学习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知识与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争做工作先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争做服务先锋。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职工正当权益。
4.争做遵纪守法先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5.争做弘扬正气先锋。发扬时代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否决条件
创建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五好党支部”“党员先锋岗”申报。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深入,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及时的;
2.党支部班子不团结,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
3.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能力差,与单位中心任务脱节,群众威信度低的;
4.放松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思想教育抓得不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好的;
5.不按要求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不好的;
6.在民主测评环节,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
7.不按规定收缴党费或党费收缴不负责的;
8.党员中有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纪律不严明,参加集体上访,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9.党员信仰宗教、组织或参加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组织活动以及封建迷信活动的;
10.在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经营业绩、稳定工作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