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类型:党建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20 浏览量:1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深化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复神鹰所属企业党支部、总部党支部。
第三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坚持切实可行、有效管用,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通过考评,全面推动公司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
第四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经营业绩考核等相衔接,同党组织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相挂钩。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充分体现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 所属企业党支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权重为: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情况,占30%;
2.党建基层基础工作情况,占 15%:
3.党的干部人才工作情况,占 15%;
4.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情况,占 15%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占 20%;
6.党的统战群团工作情况,占 5%。
(二) 公司总部党支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及权重为:
党支部班子建设情况,占 10%;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占 10%;
党建基础工作情况,占 40%;
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情况,占 15%;
党员管理情况,占 10%;
党建创新活动情况,占 10%;
其他工作情况,占 5%。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由党委领导,党群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监督执纪综合室等部门配合。
第七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分为支部自评、工作组考评、形成初评意见、审定考核评价结果等四个环节。
(一) 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根据《中复神鹰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开展自评,形成年度党建工作自评报告,于次年 1 月 5日前上报。自评报告同时作为党支部向公司党委提交的年度党建工作报告。
(二) 工作组考评。党群工作部牵头组成考核评价工作组,采取谈话座谈、现场检查、网上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 形成初评意见。党群工作部和相关部门结合日常了解、支部自评、工作组考评等情况,对被考评支部进行评价打分,分数按照 80%的权重纳入考核评价结果。
(四) 审定考核评价结果。公司党委召开会议,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审定。
第八条 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90 分的为“良好”,60—80 分的为“一般”,60 分以下的为“较差"。
对所属企业而言,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不是优秀的,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一般不评定为优秀。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九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与支委班子绩效薪酬挂钩,分为工作津贴和年度考核。
(一) 工作津贴:
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经党委会通过次月起,开始逐月发放本年4度的工作津贴。其中,支部书记 300 元/月,支部委员 200 元/月。
(二) 年度考核:
1. 结果为“优秀”的支部,奖励党支部书记 3000 元、支部委员 1200 元。
2. 结果为“良好”的支部,奖励党支部书记 1500 元、支部委员 600 元。
3. 结果为“一般”的支部,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没有考核奖励。
4. 结果为“较差”的支部,扣罚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已发放的全年工作津贴。
第十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结果和考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各党支部反馈。被考核支部要对照整改,制定和落实持续改进的工作措施。
第十二条 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的支部,对其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结果为“较差”的支部,对其支部书记进行诚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支部,对其支部书记和相关支部委员进行问责,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况进行必要组织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年度指标和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根据上级党委及公司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同时废止。